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
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
1、安全预防用具是施工中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的重要工具,正确使用可以避免或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,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。
2、凡需配置安全防护用具时,应由安监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计划,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,由物资部负责采购,不得选购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。
3、安全用具由安监部统一存放保管、发放,并建立发放台帐。
4、安全用具的领用,由各工地安全员向安监部领用,并做好登记,便与及时调换和试验。
5、电气安全用具的使用制度。
5.1 电气安全用具在使用前应检查用具的清洁性及完好性。
5.2 检查连接部分可靠、坚固、无锈蚀及断裂。
5.3 检查无机械损伤,老化,炭化变质现象。
5.4 检查使用的仪器、器具与设备的电压相适应。
5.5 使用安全用具应严格遵守规定,不移作他用。
5.6 安全用具不得超周期使用。
5.7 电气用具不得与酸、碱、油类、化学药品以及高温和雨雪等接触。
5.8 各种安全用具已达到规定试验周期得必须进行检验。
5.9 经过检修和更换零部件的安全用具必须经过检验方可投入使用。
5.10 新购置的安全用具有疑问时,必须经过检验。
5.11 对安全用具有疑问时,必须经过检验。
6、绝缘棒、绝缘靴、绝缘手套、绝缘垫使用制度。
6.1 凡在雨天操作的绝缘棒、需加装防雨罩,其最小有效绝缘长度应符合有关规定。
6.2 操作人员使用时,不得触及护环以上部分,并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靴。
6.3 绝缘棒必须每年试验一次,预防性耐压试验,不允许有发热、放电、爆裂和其它异常现象,加电压应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6.4 在高压电器设备中,高压绝缘靴作辅助安全用具,在低压电器设备中作为基本安全用具。
6.5 绝缘靴(鞋)严禁当作雨靴用,作业后必须清理表面污物,定期对绝缘靴进行耐压试验。
6.6 绝缘靴是特制的橡胶制品,任何其它用途的靴(鞋)均不得作为电器设备得安全用具。
6.7 绝缘手套是500伏以上电器设备中的辅助安全用具,也是低压电气设备中的基本安全用具。
6.8 绝缘手套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时不得使用。
6.9 绝缘手套上灰尘和油污可用低温清水洗净后,并撒上滑石粉。
6.10 绝缘手套以外观质量检查为主,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,试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。
6.11 在高压设备中绝缘垫作为辅助安全用具,垫的尺寸最小必须大于750MM×750MM厚度不小于4MM。
6.12 绝缘垫必须按有关试验标准,每二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,不合格的严禁使用。
7、高压验电器使用制度
7.1 高压验电器是用来检查高压设备有无电压的一种安全工具,有电时发生声光报警。
7.2 验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被验电设备的电压相符。
7.3 使用验电器时,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,穿绝缘靴,站在绝缘垫上。
7.4 使用验电器时,必须先将验电器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,确认声光报警后,再进行停电设备验电。
7.5 验电器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,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。
8、安全帽使用管理制度。
8.1 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,使用年限二年调换一次,管理人员视使用情况延长使用期限,非本公司职工应采用抵押金制度。
8.2 安全帽必须妥善保管,正确使用,严禁注意摔打或当凳座,因保管不妥遗失或损坏安全帽者,照价赔偿,使用未满一年,赔偿80%,超过一年赔偿20%。
8.3 安全帽确因施工意外损坏的,经技术部查实,给以重新更换,安全帽无防震衬罩严禁使用。
9、安全带(绳)使用管理制度。
9.1 凡登高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,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外观检查,发现破损、断裂、断股或变霉等缺陷,不持使用。
9.2 安全带(绳)试用期一般为3~5年,测试站每半年试验一次,并做好台帐登记工作。
10、防酸安全用具管理制度。
10.1 对于本公司的直流电工,应配备有防酸工作服,防酸工作靴,防酸手套,防护眼镜,防酸用具的使用年限为3~5年。
10.2 对于防酸用具着重从外观上进行检查,发现有破损时不得使用,此用具由公司直流电工自行保存,并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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